现在是这个情况,一共有两个工地,连工带料共计是,25000元,活已经尾声,90%,现在共计才支付了3000元材料费,还有22000的所有费用未付清,问要钱,一拖再拖,就是么钱,说是现在把活干完,打成欠条,我想问一哈,各位律师大神,欠条这一块,咋着,因为她现在还怀孕着,6个月了,还有,25000的活只拿了3000能写欠条不,还有,法律是不是只承认工费,不承认材料费!反正我是不愿意,只拿三千,22000写欠条,,即使退一万步,就算写欠条,条上写欠工费22000,法律承认这么多工费不,毕竟她还可以说工费根本就没那么多,反正活已经做完了,可以重新评估!还有,她现在怀孕了,还有3个月待产,能不能欠条上写上,如期未还,由欠款人丈夫谁谁谁归还,她男人是单位的!请大神指导,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