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后,可以选择在每年的四月或
十月到中心办理一次用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余额的手续,公积金贷款者如果想省去每年的来
回,也可选择和中心签定自动委托还贷协议,由中心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办理自动冲贷,直到
贷款还清为止。
下面是办理具体冲贷业务时需要出具的资料:
一、偿还装修'>无锡地区(包括市区、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公积金贷款提取
1、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
3、购房借款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办理该项业务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二、偿还无锡地区商业购房贷款及无锡地区以外购房贷款转账提取
1、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
3、购房贷款合同。
4、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还贷明细、贷款
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6、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承诺书。
7、购房借款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办理该项业务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