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退休
1、行政、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青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青海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名下银行存折一本(邮政储蓄存折除外)。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名下银行存折一本(邮政储蓄存折除外)。
(三)出境定居
1、有关使馆出具的定居正式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银行帐号及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