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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月23日起,武汉新版的“限购令”细则正式开始实施,新“限购令”与“国八条”内容一致,除新建商品住房外,二手住房也未能幸免。据悉,武汉是继北京、上海、南京、青岛、济南、成都、南宁、贵阳、太原、长春、哈尔滨之后,第17个落实“国八条”限购政策
游客 2015-07-11 12:00
1个回答
苏打末 2015-07-11 12:00
自2011年1月15日起,暂定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现已取消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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